文章中提到的一些人,出现在《扫雷中国风云录》这篇文章里。而这次的夜话,仍要继续说扫雷。不是补遗,也不是后记。
文章中提到的一些人,出现在《扫雷中国风云录》这篇文章里。而这次的夜话,仍要继续说扫雷。不是补遗,也不是后记。
前文链接:《扫雷中国风云录》
我很想聊聊我的一个朋友。此前,我对“扫雷”的认知都来自她。
我跟她第一次碰面是在餐桌上,落座十几个人,彼此不熟,相顾无言。在这样一个用餐场合,也不知是哪根筋错乱,我聊起了“恋尸癖”。坐我正对面、已经3周岁16周年的她,瞬间竖起了头顶的隐蔽天线。
“啊,就是这个电波!这货和我是一类人!”——以上是设计台词。
我们不在一个城市,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在QQ勾搭上了。
我们的同步率十分惊人,不仅是喜好相近——通常,她在听某张唱片,我一定碰巧在哼那里面的某一首歌。我们曾以这种诡秘的形式,隔空脑内对唱《黑猫警长》——直到我在电话里突然“向你致敬”乘以三,就那么突兀地唱出声,她才意识到,啊,又是这道光。
这种连儿歌都能对上的奇妙电波,少有的“触壁”就是游戏。
那时,她从不玩“扫雷”以外的游戏。按国内扫雷圈的定义,就是所谓的“野生玩家”。
事实上,扫雷玩家是非常容易暴露的。当你看到身边有人,没事把分辨率调到“640x480”,刻意减慢鼠标指针的移速,甚至放倒椅子,只为调整一个合适的“坐高”,耳边随即响起一阵打电报般短促的鼠标“咔嗒”声,不用怀疑,是她,就是她。
当时她还在念大学,和我采访的那位世界女子扫雷冠军一样,天天窝宿舍扫雷,一扫7个多小时。她的舍友没说什么,但入夜后便不让她玩——鼠标点得太频,吵。她自己又的确停不下来,非到手酸脖子疼才作罢,最终玩出了腱鞘炎。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当时的我,是完全不解的。这样一个点方格游戏,哪里好玩呢?——虽然作为一个数独爱好者,好像我也没脸这么说。但我的确从没问过她,关于扫雷的任何问题。我不知道她沉迷的理由,不知道她实际玩得怎么样。尽管在电影、音乐等其他领域,我们有数之不尽的共通点,但对于游戏,却总是缄默不言。
——直到我做了扫雷的选题。
和周丹聊完以后,我很兴奋。大约就是那种见到“强而不自知”的高手的兴奋。如果拿歌手领域来做类比,其他扫雷玩家偏“技术流”,比较像林志炫,沉迷技术钻研,没事把自己关“录音棚”里反复锤炼。周丹却很妙。她说她只会扫,对理论一窍不通,自己的套路也不知道该怎么教,靠本能在玩——当然,玩得多了,肯定会形成条件反射。但能玩出自己的路数,玩得别具一格,我仍任性地将她定义为“乐感流”,对,就类似于刚出道时的王菲。
当时,我从扫雷圈嗅到了这股风——因为周丹,扫雷的新世界之门向我敞开了一条缝。我能摸出门板的坚厚,感知到门槛的高,也能睁大双眼,贪览窥来的风景,但我终究不懂得玩。我过不了那个槛,推不动那扇门,只能做出昨天那样的空气罐头,让你们也嗅嗅,那个世界大概是怎样的新鲜气味。
带着这股劲儿,我跟做采访似的找我朋友聊,无非也是好奇,作为野生玩家,她怎么入的坑,怎么看这个游戏,玩的成绩怎么样,为什么喜欢玩——虽然我也认同,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理由。可我就是突然想问了,想了解了。
然后我才知道,她一盘高级,破关时间通常90-120秒,最高纪录能逼近60秒——在扫雷圈,一个野生玩家不入网,能过100秒这个“人界”的门槛,甚至扫出“60秒”这个逼近“神界”的成绩,在雷友看来已经很强。后来见郭蔚嘉时,提起这事儿,他立马跟我说,“拉进来拉进来!”
我后来跟她转达了。也是这时候她才说,当年她点开过扫雷网,看过大神的视频,甚至她也练过盲扫。但她没有入网,即使她明明可以推开那扇门。
我想起上一次我问她,为什么喜欢扫雷时她的回答。她说,她喜欢计算的过程,就像脑内风暴,跟做数学题一样上瘾——虽然在我记忆中她的数学并不太好。
把她问烦了,她才说,她就是很享受那种“清空自己、只专注于眼前”的感觉。不知怎么,我猛然想起,在她迷上扫雷之前那段时间,她曾经历过的事,类似于“生活的暴击”那种程度的事,而那种负面影响,一直绵延至今。
那段期间,她一直扫雷,一次次扫得浑然忘我,仿佛脱离了时间线。
我直到现在才懂。
我想起最近看的《奇葩说》。那期的辩题是,“遭遇生活的暴击,是该感激还是不感激”。那期的嘉宾,是我很喜欢的春夏,她选择的立场是“不感激”。她在节目里说了下面这段话,我非常感同身受。
我想,我也并不感激生活的暴击——最该感激的,是面对暴击时,努力过的自己。
她说,她当时没选择入网的原因是,她不追求速度,她只享受过程。在扫雷的时候,她是真的感受到了安定、快乐。我突然就理解了她对扫雷的喜欢。虽然这个原因,可能和扫雷网的那些雷友们不太一样。
昨晚,她看完我的文章后,很激动,电话跟我说,她又想玩扫雷了,可惜Mac上没有。现在她已经18周岁8周年了,我能感觉到,她已经长大。
最近一次,我们一起畅想噢不对,“唱响”的歌是,“感受风的温差,和人世的无常。”
写到这里我才发觉,啊,这篇的配图怎么办!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晒出我养的猫——毕竟我的人生理想之一,就是等我写文章真的牛B了,可以驾轻就熟地让我的猫,出现在未来每篇文章的某个角落,像这样:
“他是个装备可以‘即插即用’的高适应体质,前后换过1次鼠标、4次鼠标垫,无缝对接,就像不用费心换粮的猫。”
不开玩笑,这是那篇折腾了我大半个月、写得我欲仙欲死的大稿里,我最喜欢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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