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手游侵权代表案例独家起底 —— 丁磊实名举报《口袋梦幻》案始末

既然侵权起诉的过程会比较漫长,网易就向法院提起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比较少用的申请方式:临时禁令。这一禁令的含义是,当法院根据原告的证据,发现被告侵权证据比较大、原告遭受的预估损失比较大时,同意接受原告也即网易提供的金钱担保。

读者Nautilus2014年02月20日 19时05分
■ “《我叫MT》主策打造”

2013年8、9月份,一款名为《口袋梦幻》的手机游戏进入市场宣传期。游戏商这样推广自己的产品:“游戏由《我叫MT》原班核心研发团队精心打造,将PC版回合制大作西游系列的核心玩法浓缩于手机游戏中,是手机游戏中的创新大作。”借势《我叫MT online》的火爆,这款由光宇发行、掌聚代理的游戏在安卓平台上从测试伊始就吸引了很多关注。2013年10月30日,《口袋梦幻》正式上架App Store,甚至一度进入畅销排行榜前10。

而仅仅半个多月后,业内开始流传“《口袋梦幻》惹到了网易”。这个扩张迅猛的行业里同时充斥着一夜暴富与虚张声势,而有关版权的消息却常常属实。2013年12月,《口袋梦幻》开始从各主要渠道下架。

《口袋梦幻》在安卓平台的首次可充值内测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大规模不删档测试时间则是11月中旬,而2013年12月,这款曾被寄予厚望的游戏就遭遇下架命运。换言之,这款游戏赚钱的时间一共只维持了一个多月。

这一系列表象的背后,是2013年手游界最有代表性的一场版权纠纷。

■ 丁磊实名举报

《口袋梦幻》上架之前,网易和《口袋梦幻》之间的角力就已经开始,拉开序幕的是一次实名举报。据触乐记者调查了解,2013年5月,丁磊以个人身份向北京文化执法大队实名举报《口袋梦幻》,并且“不是举报侵权,是举报游戏里有抽奖行为。”

那时《口袋梦幻》远还没上线。

一款手游产品在发布之前,第一步要经过渠道的评审。同几乎不需要预热宣传的网页游戏不同,作为没有数据积累的新产品,运营商需要在行业内媒体上进行提前宣传,以及小规模测试数据来打动运营平台,以获得最大限度的支持。正是这种非市场级的宣传预热,引起了网易的注意。

网易开始向《口袋梦幻》的开发和运营商进行书面和电话交涉。游戏的运营商希望用赔钱和修改游戏来了结此事,但网易方的要求很简单,只有一点,那就是让游戏关停。这种分歧在意料之中:网易自家《梦幻西游2》口袋版到2013年8月20日已开始在iOS平台公测,而自行研发的卡牌手游《迷你西游》也接近完成。《口袋梦幻》与《迷你西游》的定位完全重合,换做是谁也不会容忍他人消费自己多年经营的IP(IP,英文“知识产权”缩写,意指文艺、娱乐、动漫游戏界的原创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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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梦幻西游》,右为《口袋梦幻》。在后期宣传画中,《口袋梦幻》背景两侧的角色已经不易见到

经查询,《梦幻西游》的著作权属于网易,而非丁磊个人。记者在联系文化执法大队后确知,无论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大队皆予以受理,由此可见网易方面对《口袋梦幻》的高度重视。而先举报游戏里“有抽奖行为”,相比起需要繁琐查证的“侵权”,能立刻着手处理,最快地阻碍游戏上线。网易显然是有备而来。

“抽宝箱”举报只是第一步,网易的法律组合拳很快跟进,不久即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将《口袋梦幻》的发行商光宇、研发商世纪鹤图、安卓代理商掌聚、iOS代理商飞流等数家公司告上法庭。

■ 侵权界定的难点

《口袋梦幻》是西游题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作者的著作权保护延续至死亡后50年,单位作者的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如果《口袋梦幻》的题材确实是基于明代吴承恩著《西游记》,那么它本身不存在著作权纠纷。但如果产品中有其他基于《西游记》改编作品的素材,比如央视或日视拍摄的《西游记》电视剧,比如日和漫画《旅程的终点》,再比如网易的网络游戏《梦幻西游》——那么就涉嫌侵犯这些产品的著作权。

有业内CP人士( CP,Content Provide,内容提供商)认为,在这个手游乱象群生的特定时期,同样的题材选择,同样的画风需求,很难完全另起炉灶,参考和借鉴是难免的。“你这叫龙太子,我这叫龙王三太子,你俩角,我仨角。至于孙悟空,怎么画肯定都相似。”

除著作权外,网易还就商标权提出起诉。这也直接导致《口袋梦幻》在取得一定知名度后,又改名《悟空去哪儿》。

但问题的关键,同时也是法律上的界定难点,不只在画风和名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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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口袋梦幻》,右为《梦幻西游》口袋版

盛大诉讼《怒斩轩辕》,名字跟《传奇》没有联系,但设计和玩法非常类似;网易与暴雪一起诉讼《卧龙传说》,后者几乎就是换了个皮。而它们都不是IP上的问题。同样是前面提到的那位CP人士问记者:“你说你告人侵权,侵权什么了?一个是东方三国,一个是西方欧美。把画风和数值改一改,不都是同样的游戏玩法吗?,怎样才算抄袭?”

成功游戏的核心玩法同样基于设计团队的智慧,但这个领域里借鉴与抄袭的边界更难分辨。多年以前,某国产单机游戏商曾试图为“五行法术”的设计申请专利,但最终没有成功。再如腾讯即将上线的《刀锋铁骑》,如果完全采用鼠标方向控制的多向进攻与格挡,那么是否存在侵犯TaleWorlds核心玩法知识产权的嫌疑?

基于上述情况,网易是非常清楚侵权起诉的难度的。

■ 《口袋梦幻》换皮土遁

既然侵权起诉的过程会比较漫长,网易就向法院提起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比较少用的申请方式:临时禁令。这一禁令的含义是,当法院根据原告的证据,发现被告侵权证据比较大、原告遭受的预估损失比较大时,同意接受原告也即网易提供的金钱担保——即万一临时禁令实施后,如果原告败诉,用这笔钱来赔偿被告。据悉,网易在法院压了1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金。

只要能把《口袋梦幻》彻底扼杀在襁褓中,钱不是问题。

11月1日,海淀法院裁定手机游戏《梦幻西游》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其开发商与运营商立即停止对《口袋梦幻》游戏进行的宣传、测试、运营等任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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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法院下发的裁定书

另一方面,从被告的角度而言,《口袋梦幻》曾经有可能是他们最赚钱的游戏。据《口袋梦幻》团队自称,游戏早在测试状态时,17日的付费率达7%,活跃arpu值为5,新增用户超过20万,日活跃用户数也突破了20000人。可他们还没等到日进斗金的时候,《口袋梦幻》已经被网易死死掐住了喉咙。于是,为了能继续榨取游戏的价值,《口袋梦幻》运营商将游戏的部分界面略作改动,更名为《悟空去哪儿》,再次低调推向渠道。这种行为,在手游圈里,称为“换皮”。2013年11月,《口袋梦幻》官网停止运营的同时发布消息:“为了配合游戏内容调整,原《口袋梦幻》游戏将停止运营,所有用户数据和付费等将完整平移到全新产品《悟空去哪儿》中。”某种程度而言,“换皮”在手游业内不是新鲜事,但国内主流安卓渠道平台已不愿意再为这个已经丧失元气的小产品冒险。

该游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代理负责人告诉触乐网记者:“产品能挣钱渠道就想上,但是反过来渠道也不缺某一款产品,能挣钱的产品很多,渠道根本消化不掉,所以渠道商也犯不着因此跟网易这种级别的公司较劲。”

记者问:“既然如此,所以现在这款产品彻底停运了?”

“你是指《口袋梦幻》还是《悟空去哪儿》?”

“它们不是一样的么?”

“后者跟我没任何关系了。换皮改成《悟空去哪儿》,一方面是因为网易同时提出商标权诉讼,另一方面渠道也能‘糊涂’,就说以为是新产品。不过现在大一点的渠道都已经停了。联想中兴华为这种小渠道,网易看见也没什么。可能马上还要上蜗牛、阿里这种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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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去哪儿》的宣传图。目前游戏还可在App Store上找到,画风已与《口袋梦幻》迥异

经记者实际搜索,截止发稿时,360游戏中心、91助手、小米游戏中心等渠道里已经找不到《悟空去哪儿》的游戏,只能找到残留的攻略。而另一方面,在百度贴吧、同步推论坛上还可以找到《悟空去哪儿》的新讨论帖。而在App Store中国区,还可以看到更新于2014年2月8日的《悟空去哪儿》。

■ 痼疾难消、尘埃未定

从网易的角度,有一处优势很明确,《口袋梦幻》与《梦幻西游》都属于国产游戏。法院裁决的焦点集中在国家相关部门给出的鉴定。而网易准备充分,手中正持有版权保护中心出的证据鉴定。据了解,材料尽管比较繁杂,但鉴定结果非常明确——“相似”。

手执这份鉴定结果,网易提出了多项诉讼要求,其中对某代理方的要求是停止运营,赔偿损失150万元人民币。而判决一旦下达,被告方是不愿也无力承担这样的赔偿金额的。触乐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告之一的某运营商责任人称,如果网易判决胜诉,那他考虑将账面上一干二净的公司空壳抵押给网易,或者申请破产。

盛大、畅游、完美近两年来针对手机游戏和网页游戏已经起诉了十多个案子,涉案金额大多在十几万、几十万人民币。根据新的著作权法,违法所得数额金额重大可以刑事拘留。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据了解,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对此,采访过程中被告方某企业责任人对这一点的认识也很清楚:“你看,问题就是这样,手段是逐步升级的。我们要是赢了——虽然不太可能——网易绝不可能善罢甘休,因为《梦幻西游》是他们的强势IP,绝不肯让别人占了道。丁磊已经把你当做敌人了,这很可怕,所以即使我能赢,我也不想赢。这事就到此为止了。”

这场去年喧嚣一时的事件,尘埃尚未落定,结果已无悬念。根据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结果,《口袋梦幻》对《梦幻西游》的侵权基本不存在争议。值得玩味的是,在当前游戏市场上,堪称成功的侵权者往往同时也遭遇被侵。根据记者在91渠道上找到的版权申诉区,有一条受理于2013年6月19日的申诉在现在看来就很值得玩味:

【版权问题】盗版《口袋梦幻》 要求下架。 尊敬的管理员你好: 我是北京世纪鹤图软件有限公司的商务,举报有些人乱用我公司开发的产品名称,现要求下架!如需著作权证明,请与我联系,联系方式XXXXX

联系到当前整个行业环境,你会发现这种乱用产品名称的现象相当常见,与之相比,此前提到的“玩法上的侵权”简直可以归纳为侵权的高级形式。

由于种种原因,网游业中对国外动漫IP如《海贼王》《圣斗士星矢》《火影忍者》的侵权并不罕见。而更加低级的对他人产品中图片、动画素材的直接盗取——典型的如页游宣传领域中,视频、挂角广告出现《帝国时代3》的画面、《上古卷轴5》的音乐、国人原创的武打CG……几乎已让网民见怪不怪。

如果说后者的行为类似公交扒窃,那么前者所获有时堪称暴利——触控科技创始人陈昊芝曾透露,同样水平的游戏,直接拿《七龙珠》或《进击的巨人》的日本动漫素材来包装,投入同样的推广位,与普通产品的转化率相差高达7倍。很少有人会不在乎这赤裸裸的利益差别。因此,尽管明知有风险,侵权依然前仆后继;尽管对侵权的追诉耗时耗力,但当一款产品壮大到挡住IP拥有者的路,那么维权者将很可能不计代价。

并且,游戏产品侵权判定的法律环境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在国外,欧美厂商间关于游戏抄袭侵权纠纷的诉讼曾此起彼伏,同时“进化”也很迅速,判例甚至具体到了近似场景中近似角色“翅膀伸展位置的动作特征”。而在国内,IP拥有者联合围剿侵权的行动也屡屡出现,截至本文发稿时,有爱互动未经授权的《梦想海贼王》《黄金圣斗士》已经从App Store和各主要安卓市场下架,而DeNA中国和完美也已拿到了日本东映的《圣斗士星矢》法律授权委托书。

■ 一切才刚刚开始

反侵权的斗争如火如荼,高歌猛进,然而从另一方面,真理前进一步就可能变成谬误,血色十字军扩大打击范围就成了恐怖组织。《糖果粉碎传奇》(Candy Crash Saga)的开发商King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两年前,Zynga抄袭他们的《泡泡传奇》《Bubble Witch Saga),引来一片骂声,山寨作品也未能成功。而现在,King的反侵权斗争开始“扩大化”,他们产生了将标题里带有“糖果”(Candy)和“传奇”(Saga)字样的游戏统统纳入打击范围的倾向——即使一款有关维京部落故事的Banner Saga是战略游戏,即使一款叫作Candy Swipe的游戏发售时间比Candy Saga还早两年。King是这样对付Candy Swipe的,他们于今年年初收购了一款叫作Candy Crusher的游戏,同时也拥有了它的商标。由于这款游戏发售于2004年,King以此为据,向法院申请取消Candy Swipe的名称。

触乐网在这个时候推出这样一篇报道,也是想以回顾去年甚嚣尘上的这一侵权案例作为展望未来的方式——手游界的侵权和维权行为,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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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 Nautilus

    chenziyun@chuapp.com

    距离极真黑带永远差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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